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在我国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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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翰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可行性研究的专业机构,多年来从事各类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项目财务分析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案例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公司组织人力对我国可行性研究的历史经验进行梳理和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供同行和投资者参考。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可行性研究结论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2022年6月,韩正副总理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座谈会上强调“做好前期工作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应坚持科学严谨的论证程序,扎实、深入、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我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经历了四十年的发展历程。

可行性研究作为投资项目科学决策的一种专业工具,在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推动下,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引入我国,对我国的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若干规定》(国发〔1981〕30号),首次提出所有新建、扩建大中型项目都必须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983年,国家计委发布《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计资〔1983〕116号),首次以正式文件将可行性研究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提出没有开展可行性研究的项目,有关决策部门不审批设计任务书,不列入投资计划。

1985年,国务院发布文件,提出对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先评估、后决策”的要求。

1991年,国家计委发布《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计投资〔1991〕1969号),取消原设计任务书的名称,正式确立了投资项目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手续。

2001年国家计委组织编写和发布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国家计委办公厅对出版发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一书的意见》(计办投资〔2001〕1153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出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计办投资〔2002〕15号)),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第一个20年以来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经验教训,借鉴了国际上可行性研究的有益做法,成为我国第一本在国家层面上用以指导全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规范性文本,是我国可行性研究规范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进入规范化管理及全面推广应用的新阶段。该《可研指南(试用版)》一直沿用至2023年。

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格局,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修订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落实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将用地、用海、规划选址、节能、节水、环保等要求落实到项目可行性研究之中。

根据投融资改革的要求,2023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将投资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两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政府决策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企业投资决策的依据。新版的可行性研究大纲体现了我国新时代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基本要求,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成为今后我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核心价值导向,对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

(杭州翰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组)

2023年9月15日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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